本招标项目葆润年产2000万平方米纳米陶瓷纤维复合材料厂房建设建筑工艺信息模型(BIM)设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葆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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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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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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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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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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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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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润年产2000万平方米纳米陶瓷纤维复合材料厂房建设建筑工艺信息模型(BIM)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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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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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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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下述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 9:00 至2025年11月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12000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5时整。
(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home);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葆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星海路2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574-5951553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陆浩峰、史莲萍、方海杰、徐春杰
电 话:0574-88311675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方海杰
联系方式:0574-8831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