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葆润年产2000万平方米纳米陶瓷纤维复合材料厂房建设项目管理,招标人为宁波葆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093.81万元,工程费用暂定为:10386.54万元。具体以经区评审中心评审或委托人委托第三方审核的本项目概算中的工程费用为准,建设规模:项目新建1幢生产车间、1幢仓库和1处门卫,项目单跨跨度22米(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年产2000万平方米纳米陶瓷纤维复合材科生产所需,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协调管理,造价咨询协调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配合审计服务,资料归档,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828192元。
2.3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全部完成的全过程项目管理(至项目验收、决算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9: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以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时整。
(4)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home);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葆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星海路2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574-5951553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谢昊运、史莲萍、方海杰、徐春杰
电 话:0574-88311675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方海杰
联系方式:0574-8831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