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桥镇卫生院配电房增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T494
项目名称:高桥镇卫生院配电房增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13314.00
最高限价(元):71331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高桥镇卫生院配电房增容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331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属行业为“工业”。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中之一(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门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4.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提供,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方式(提前一天寄到招标代理公司)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4、本项目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5、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2)请所有到现场人员遵守中心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桥商会大厦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47497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47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浩峰、史莲萍、方海杰、徐春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11675
质疑联系人:方海杰
质疑联系人电话:0574-8883116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