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陶粒混凝土板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建设工程陶粒混凝土板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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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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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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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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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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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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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粒发泡混凝土条板(内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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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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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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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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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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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粒混凝土拼装大板(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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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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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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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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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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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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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要包含销售和安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 9:00 至2024年9月29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2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3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 元整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
7.公告发布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home);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姚丰村
联 系 人:宋佳
电 话:0574-8752602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陆浩峰、史莲萍、方海杰、徐春杰
电 话:0574-88311675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方海杰
联系方式:0574-8831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