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宁波市区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宁波市区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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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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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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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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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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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一: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完成《宁波市区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报告编制,并完成2024-2026的污水管网提升年度评估报告。
服务内容二:结合宁波市区污水系统现状运维,提出和优化市区污水管理单元的污水流量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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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度评估报告审核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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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一:204万元
服务内容二: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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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个;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特定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00 至2024年9月11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宓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 系 人:徐春杰、史莲萍、陆浩峰
电 话:0574-88311675
电子邮件:695059459@q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徐春杰
联系方式:0574-8831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