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净水厂及取水泵站机电设备、 自控系统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0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专项资金+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涌东工业供 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涌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 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64444 万元,建设规模: 主取水泵房设5台水泵(其中2台备用),单泵流量6150立方米/小 时;备用取水泵房设5台水泵(其中 1 台备用),单泵流量 2800 立方米/小时;水厂送水泵共7台(2台备用),大泵4台(1台 备用),单泵流量 6000 立方米/小时,小泵3台(1台备用),单泵流量4500立方米/小时。 水厂自动控制系统采用PLC主站和 PLC子站相结合的系统结构,设备控制模式设三级控制:就地手动控制、现场控制站控制和全厂监控中心远程控制,交货地
点: 宁波第二工业水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
2.2招标范围: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净水厂及取水泵站机电设备、 自控系统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详见“第五 章 供货要求” 中相关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0000万元(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按土建进度分批次交货,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配合安装等伴随的相关工作内容 须根据安装单位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
2.4技术性能指标: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安全要求: 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净水厂及取水泵站机电设备、 自控系统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具有招标产品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若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制造主要招标设备 (卧式离心泵、罗茨鼓风机、气动蝶阀、PLC)的能力(若只能制造某一项的,还须提供其他几项主要招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卧式离心泵、罗茨鼓风机、气动蝶阀、PLC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书,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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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