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项目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波涌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负责筹措,市级财政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波涌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宁波第二工业水厂规划总规模为70万m3/d,本工程为一期工程规模为50万m3/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出厂管线工程。
(1)原水工程。
原水工程包括两座取水泵房和相应的原水进厂管线。厂外取水泵房规模50万m3/d;厂内用取水泵房,规模25万m3/d,根据水资源情况协调使用。主取水口设于鄞东南沿山干河,鄞州区东环北路以东,通途路南侧,原水管道为2根约3.5km的DN1800钢管,取水管线沿通途路布置。备用取水口设于化肥厂河,小峡江取水位于北仑区宁波绕城高速以东,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厂址西北侧,原水管道为1根约1.0km的DN1800重力输水管。同步建设新周净化水厂到第二工业水厂的DN1600应急原水管1根。
(2)净水厂工程。
净水厂采用平流沉淀+砂滤的常规处理工艺,预留应急预处理和后处理工段。水厂一期工程主生产工程按照50万m3/d,辅助设施按土建70万m3/d 规模建设。净水厂位于改线后的江邵线东侧,主生产流程的沉清叠合池和砂滤池沿东西向一字布置;综合加药间和配水井合建布置于沉淀池前,送水泵房布置于加药间北侧;污泥处理和变电站布置于北侧厂区;仓库布置于砂滤池东侧山脚下;综合办公楼、宿舍等布置于西侧厂区。
(3)出厂管线工程。
工程出厂管接入现状姚江水厂工业供水管网。从水厂送水泵房接出后,选择合理线路与江南公路现状DN2200大工业供水管网衔接。出厂管线工程包括2根DN2000钢管,线路长度约9.7km。
项目总投资额: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5.73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6.12亿元。工程建设总工期约42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控制,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审核等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具体详见招标需求,不包含本项目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厂管线工程项目、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出厂管线项目(合兴村-新权村段)、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初期场地平整部分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及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出具之日止。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1.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若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根据《宁波市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甬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甬建价[2009]44号)、《关于加强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6〕66号)的规定在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进甬分支机构备案手续);联合体的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同时详细列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一律不得变动联合体成员的组成。
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双方)须提供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资格要求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正式启动前须完成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5、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8日15时00分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涌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1003
联 系 人:侯工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电 话:0574-87158302、0574-88950813
联 系 人:金楚楚、王银、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