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T1部分固定资产回收项目(编号:SZCG2022281)招标人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T1部分固定资产回收(具体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招标最低限价:无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收完毕。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中标家数: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其他类似内容可以证明具备本项目经营内容,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注册日期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单个合同回收处置金额≥5万元的报废物资处置项目(投标文件提供处置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业主向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因行业特殊性质及需进入管控区域,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表),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采购公司);联系人:李琴娜;联系电话:0574-88950837。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人民币。
关于本次招标的标书费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提示:投标人付款后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将汇款底单和营业执照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408414547@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5)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出席开标仪式,请各投标人谅解。
(3)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2年12月27日16时00分前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前台;收件人:赵梦洁;联系电话:15757490629;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并电话告知,告知单位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2408414547@qq.com 。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必须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s://www.nbairport.com/);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szzx.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林华、沈秋瑾
电话: 0574-89005131、89005139
招标监督电话:0574-8900585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3楼
联系人:赵梦洁、史维祺、王银、赵娜
电话:0574-87158602/88950837
传真: /
电子邮件:2408414547@qq.com
8. 发布时间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