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生产储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除险保安”回头看专项行动第三方专家安全生产检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SZCG2022282(ZFCG2022-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化工生产储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除险保安”回头看专项行动第三方专家安全生产 检查用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4.8万元
五、采购内容、服务期限、简要服务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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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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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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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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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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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储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除险保安”回头看专项行动第三方专家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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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1日前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含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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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石化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除险保安”行动方案的通知》(甬石化区安委会〔2022〕1号)及《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生产储运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重点工作要求,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生产储运领域的72家企业进行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检查企业完成隐患问题的整改闭环,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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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实行资格后审。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李琴娜,联系电话:0574-88950837,邮箱:3180835350@qq.com。
3.售价:每份500元(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关于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费款项可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发售只接受线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发售资料:(1)汇款底单(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费)+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QQ邮箱及开票信息(注明是否需要增值税发票)。将上述资料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800元
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4日10: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网银、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关于本次磋商的保证金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会计,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33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5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1号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2年10月25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1号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磋商活动,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
联系人:陈义权
联系电话:0574-8929315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邢翰莉、王银、卢忱忱、金楚楚、赵梦洁、史维祺、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158302
监管部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办电话:0574-89293131
综合监督部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电话:0574-89287974
十二、特别说明
1.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邢翰莉,联系方式:0574-87158302。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80835350@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或损毁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磋商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 负责。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日16:00(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必须到场参加现场磋商活动,若供应商需参加现场磋商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