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洪隧道沥青路面整修工程 已由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以 甬城管[2015]17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常洪隧道及其连接线北起现状宁镇公路,南至现状江南路
规 模:道路全长约2000米
招标控制价:2847357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对常洪隧道内及连接线道路段沥青路面的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项目涉及结构性维修,需二次验收(初验+竣工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应当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A级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5 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 22 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6 日至2016年6 月 22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17 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账户名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
33101983671050500863
联系电话:0574-8718719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6 月 22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
5.3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 2016 年 6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童文巧
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36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