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SG2016-23)
交易登记号:JDGCJS-ZD2016-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区2016年绿化小品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6】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江东区范围内,具体位于箕漕街与雷公巷交叉口枫杨树树池、曙光路与曙光北路交叉口交通岛、新河路与彩虹南路交叉口绿化节点、百丈路(灵桥-箕漕街)机非隔离带。
规 模:箕漕街与雷公巷交叉口枫杨树树池面积为20平方米的圆形树池;曙光路与曙光北路交叉口交通岛面积为79平方米椭圆形花坛;新河路与彩虹南路交叉口绿化节点面积为291平方米的不规整多边形绿地;百丈路(灵桥-箕漕街)机非隔离带长度为690米,宽度为1-1.5米,总面积为841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805628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江东区2016年绿化小品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的2016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13日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15家时,则随机抽取15家;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介咨询窗口报名。报名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nbjdjy.cn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有效的2016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供);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5、抽签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 抽签入围时间:2016年6月1日16时15分(报名单位可自愿派代表参加)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6月1日16时45分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935号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介咨询窗口
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金 额:人民币15000元整
形 式::网上银行(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30010122000076708
6.2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6月 13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
6.3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17日 9 时 00 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南侧楼梯进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8.1 时间 : 2016年5月 26日至 2016 年6月 1日。
8.2媒介:本次公告发布在www.nbjdjy.cn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童文巧
电话:0574-87565555-9836
传真:0574-87158610